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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资讯 时间: 2015-03-07   来源:   【 |  | 】  【打印

中国MAB韩念勇:从中国的实践,体会生物圈保护区的核心理念

  是否具有经得住时间考验,符合时代发展的核心理念,是一项计划能否具有生命力的关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计划”提出的“生物圈保护区”理念已经在全球实施了几十年。在此期间,生物圈保护区理念根据现实发展不断得到修正和充实。至今已有多个国家的大量保护地纳入了世界生物圈保护区网络,其中包含了我国的多家成员。受到生物圈保护区理念的启发,许多保护区的管理得到改进和提升。通过生物圈保护区理念在中国的多年实践,可以领会到它区别于一般保护区的内涵和特点,这些特点很值得研究和思考,并纳入我们政策的着眼点。

  将社会经济发展纳入保护区的管理

  生物圈保护区与其他一些类型保护区不同的地方是,它虽然把自然保护作为首要功能,但不是唯一功能。生态问题是人类带来的问题,涉及到人类就涉及到社会、经济、文化各个方面,因而生物圈保护区理念强调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以及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当地传统和文化多样性的保留与发展。它既讲保护,也讲可持续利用和公平享用,这后两点是过去常常被我们忽略的。近几十年来,生物圈保护区为自己确立了更加清楚的目标:消除经济全球化发展带来的一些负面影响,探寻建立人类在地球上可持续生存和发展下去的示范地。

  倡导负责任的建设性精神

  生物圈保护区理念富有鲜明的建设性精神,而不是简单地或一味地靠禁令来实现保护目的。它在实践中常常要直面保护与发展两难的选择,并从中探索合理的替代出路。这比简单的批评和炒作难得多。近年来,提倡发展质量经济,成为生物圈保护区理念中一项新的内容。我国许多保护区管理者体会到,实施生物圈保护区理念,需要将大量的工作集中在帮助当地社区扶贫和寻求替代性发展这类事务上。这就是目前生物圈保护区理念在实践中与我国具体情况相结合的一个焦点。

  纳入政府的公共职能范围

  生物圈保护区理念倡导将保护区的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政府和地区的发展规划。就是说,要把生物圈保护区作为地区发展全盘上的重要棋子去看待。这就需要把保护区的建设发展纳入政府公共职能的一部分,而不应当是保护区机构管自然保护,政府管经济发展和其他。这种现实中的目标二元化状况,使得许多保护目标和行动遇到的阻碍来自于政府行为,这是一种公共部门失职的现象。实际上生物圈保护区理念所主张的保护与发展协调并进,与我们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一码事,一些部门担心建立了生物圈保护区就会限制经济发展,是对生物圈保护区的误解,或者是所追求的是非可持续的发展。

  核心理念是维护当地社区利益

  重视当地社区的参与和利益,是生物圈保护区理念的核心部分。生物多样性保护是全人类的公共利益,这里包括当地人民的利益,决不能以牺牲当地人民利益的方式去维护所谓的公共利益。祖祖辈辈生活在当地的人民,对自己的家园具有比任何人都更加强烈的归属感和保护愿望,排除了他们,便排除了主要的保护力量,保护目的是难以实现的。这就是为什么当今的一些生态问题常常与社会不公问题联系在一起的原因。为了强调当地社区的重要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新提名的生物圈保护区进行评审时,重要的一条是关于当地社区参与的制度安排。

  外围区的管理重于核心区

  为了把保护与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生物圈保护区设立了三个功能区:核心区、缓冲区、过渡区。在这三个功能区中,生物圈保护区理念更加重视缓冲区和过渡区的功能,强调发挥这两个区域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探索和示范。这是把处理好“人”的问题,尤其是把当地社区利益摆在首位的具体体现。这与我们一些保护区重视核心区的保护,忽视或无力去管理缓冲区和过渡区的情况恰恰相反。从这里也可看到生物圈保护区理念中的人本思想。本着这样的思想,生物圈保护区还十分重视在人口与环境冲突的地区和生态退化的地区建立保护区,以促进那里的和谐发展和生态恢复,而不单是在人烟稀少或者是无人地区建立保护区。

  生物多样性保护有赖于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保护生物多样性与保护文化多样性相结合,包括发挥传统圣境信仰的力量来保护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圈保护区理念的又一项重要内容。当今生态保护的动力来自于生态恶化和各种生态问题,不免带有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色彩。而许多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是长久以来与当地自然环境相适应而积累形成的,许多传统的保护观念来自于信仰,植根于百姓。例如,老百姓自觉地对圣山圣水的保护,而且立有自愿服从的村规民约和制度,有的比当今的法规还有效。如何使传统的和现代的保护理念及方式在政策和体制中结合起来,是生物圈保护区所积极倡导的。

  科研不仅要“在”保护区,更要“为”保护区

  生物圈保护区是在一项科学计划下发起的,它的目标之一是为科研和监测提供场所和基地。但同时生物圈保护区的管理实践也需要强有力的科研支持。生物圈保护区理念提倡的科研不单是科学家的科研,它还十分重视当地人民和政府的参与。它倡导科学家不单是在保护区工作,而是要为保护区工作,不仅要产生论文,更重要的是为了解决最前沿和最草根层次的现实问题。由此生物圈保护区理念特别提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结合,近年来还发起了综合生态和社会经济的长期监测项目。

  主要职能是“协调”

  生物圈保护区的理念决定了它的管理职能和体制上的特点,她的管理机构不单是自上而下委派的公共利益代表组成,还应当包括自下而上的公共利益代表,它主张实行开放式、参与式和适应式的管理,主张在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建立伙伴关系来共同分享利益并且担负保护责任。这实际上是将保护责任与利用权利挂钩,体现了谁利用谁保护的原则,而不是保护与利用责权分离的思路。这就需要保护区的管理者与众多的利益相关者协商合作。因此在生物圈保护区的职能“法典”里,出现频率最多的两个字是“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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